报 考 规 则
1.考生参加公开遴选是否要向单位报告?应于何时提交《报名推荐表》?
答:考生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应当按规定主动报告。
考生一般应于面试前提交《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最迟应于考察前提交,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推荐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首页“下载栏”下载。《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审查盖章,并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公开遴选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3.提交照片有何要求?
答: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禁止将像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照片格式不规范的,将影响审查结果或准考证打印。
4.考生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答: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每人可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非专门职位(所报的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可不在同一层级)。
5.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怎么办?
答:有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应达到规定比例。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的职位,该职位报考者可在2026年1月13日-14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若该职位遴选多人,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时,将按相应比例减少遴选计划数。
6.考生如何查询报名结果?
答: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审核结果。因填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被退回的,考生应及时补充,以免影响报考资格。
7.选调生专门岗位报名结果如何查询?
答:报名截止后,选调生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专门岗位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可于报名截止之日后2个工作日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审查结果。
8.对专业资格认定有异议,应如何反映?
答:经与遴选单位沟通后,若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进行申诉,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9.同时报考2个岗位的选调生如何使用准考证?
答:同时通过非专门职位和专门职位笔试资格审查的选调生,将生成两份考试座位一致的准考证。报考者可凭任意一份准考证参加考试。
10.公开遴选笔试内容有哪些?
答: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以职位表公告的信息为准。
11.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职位招考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2.如何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材料?
答:报考者可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提交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
报考者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当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13.选调生同时入围专门职位和非专门职位面试时,该怎么办?
答:应在资格复查前,确认参加面试的优先职位,并同时向两个遴选单位报告。
逾期未选择面试职位的,默认参加专门职位面试。
14、面试的形式和内容是什么?
答: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使用全省统一的面试题本,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15.面试成绩有没有合格线?
答: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6.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答: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若加试专业科目的,以职位表中注明的分值权重为准。
17.出现同分如何处理?
答: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序。
18.专业科目测试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科目测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以及技能测试等,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遴选单位通知为准。
报考需要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只能选择遴选单位所在设区市参加考试。
19.公开遴选是否需要体检?
答:遴选单位可要求体检,具体以职位表公布为准。
20.公开遴选考察包括哪些内容?
答: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21.差额考察怎么组织?
答: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用人单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顺序。
22.递补有什么要求?
因考生放弃遴选资格或者资格不符,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被取消遴选资格,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一般不超过二次。
23.选调生专门职位考察对象放弃遴选资格有什么后果?
答:3年内不得报考省、市两级公开遴选专门职位以及面向选调生推优遴选。
24.遴选公示怎么组织?
答: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同步在遴选单位、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5.公开遴选是否设置试用期?
答:遴选单位可设置试用期,具体以职位表公布为准。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设置试用期的,即可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26.本次遴选是否有指定考试教材或者举办考试辅导班?
答:本次遴选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