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考 要 求
1.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公开遴选公务员,是指设区市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报考者应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①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设区市以下(含市本级,下同)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福建省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②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下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所在设区市的市级机关(参公单位):福建省县(市、区)以下(含县本级,下同)机关、中央及省、市级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③中央机关在厦门市直属机构的下设单位(含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厦门市级机关(参公单位)。
2.公开遴选职位分为几类?
答: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3.参公人员能否报考上一级机关的遴选职位?
答:可以。例如,设区市级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省级参公单位,也可以报考省级机关。除派驻机构的参公人员外,一般不能报考同级机关职位。职位表中对报考范围作特别要求的除外。
4.公务员能否报考上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的遴选职位?
答:可以。
5.省外公务员或者省外参公人员能否报考?
答:不能。
6.中央机关(单位)驻闽直属机构公务员(参公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可以,但是报考范围原则上按其主管机关所在地掌握,可报考比当前任职机构更高层级机关的职位。如: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参公人员可以报考福建省省直机关(单位),但不能报考漳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鼓楼区税务局公务员可以报考福州市市直机关(单位)。
直属(派出)机构涉及跨设区市管辖区域的,其报考范围请电话咨询遴选单位。
7.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
除选调生专门职位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同地域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以任免或当选文件的单位名称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须经组织部门认定。
(4)遴选后任命为科员及其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以后出生);遴选后任命为一到四级主任科员及其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调生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
①在最新一批上报省委组织部的优秀选调生名单内的;
②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的;
③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等次的;
④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后累计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分别满5年、8年和10年以上的。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8.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职位约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违反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转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资格条件的时间截点如何界定?
答:本次遴选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如试用期满任职、处分期等以相关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天;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当月,截止时间均为报名本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10.“同地域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如何把握?
答:(1)对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而言,同一地域指的是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对报考市直机关(单位)而言,同一地域指的是同一个县(市、区)范围。
(2)按报考者所在单位确定单位层级。属于派出机构的,按派出机构的驻地确定层级,如街道按乡镇层级确定,县(市、区)直单位派驻乡镇所站(如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等)按乡镇层级确定。
(3)工作时间以任职或当选文件(含试用期)的时间为准,借调或跟班经历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前后累计,但在现单位需工作满1年以上。
11.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有何要求?
答: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最新一批上报省委组织部的优秀选调生名单内的。
(2)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等次的。
(4)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后累计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分别满5年、8年和10年以上的。
12.学历、学位有认证要求吗?
答: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须经组织部门认定。
13.专业资格条件如何认定?
答:报考者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参考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14.基层经历包括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以及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的工作经历。
(2)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劳务派遣等各类非在编人员。
(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在军校的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工作经历。
(6)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的工作岗位,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工作经历。
(7)在基层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
(8)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经历。
15.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16.录用时职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如何执行?
录用时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按规定批准不得以借调或跟班学习等形式到非约定机关(单位)工作。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含选调生),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若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在乡镇一级的基层站所(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等)职位,在该县本系统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时的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所有职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县级以下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县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设区市级以上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17.报考要求“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对工作年限较短的考生如何把握?
答: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结果没有上述负面情形即可。
18.遴选后如何任职定级?
答:被确定为转任对象后,拟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为准,但不得高于遴选职位公布的职务职级。
19.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存在“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情形的,应如何处理?
答:报名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不影响其遴选资格;报考者被确定为转任对象后,拟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为准。
20.遴选后是否有服务期要求?
答:遴选人员须在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