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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春季劳教系统公务员考录体检复检、递补体检的通知

2011-08-01 17:53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1182(周二)下午1600在福建省司法厅劳教局六楼会议室(福州市晋安区尾街72)报到。拟安排201183(周三)上午体检。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复检人员携带证件

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递补人员携带证件

携带面试通知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⒉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本科以上职位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⒋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⒌近半年内照的一寸彩照2张、两寸彩照1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报考单位及姓名),体检费约350元;

⒍尚未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有关资格证或等级证书复印件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1份,一并上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复检或递补资格。

四、复检、递补考生名单

1.复检考生

 

序号

招考单位

准考证号

姓名

1

福州劳教所

451004603123906

许光锐

2

三明劳教所

151004624126704

傅金永

3

南平劳教所

111004630122380

索岩峰

 

2.递补考生

 

 

招考单位

职位

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备注

1

福州劳教所

08

951004608120795

金学锋

该职位第一名

陈进体检弃权

2

南平劳教所

26

851004626120399

 

该职位第一名

戴建明体检弃权